与14岁小女友嘿咻挨告 他签「真爱和解书」换缓刑

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而吃上官司,却因为答应签署和解书、立下6大保证,获得对方母亲原谅,获判缓刑。(图/示意图,非本案和解书内容/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一名22岁王姓男子和离家出走的14岁小女友同居,让对方母亲气炸提告,但两人坚称彼此是「真爱」,他还立下和解书承诺不让女友在他家中过夜、对女友家中长辈礼貌等6大保证,甚至将来一定娶少女为妻,才让对方妈妈点头同意原谅,并因此获判缓刑。

判决书指出,王男在2012年间透过脸书社群网站认识14岁、就读国中二年级的少女并进而交往,两人不但以「老公老婆」互称,少女还离家出走到他家中居住,并发生过8次性行为,被少女母亲得知后愤而提告。

但少女向妈妈表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坚称两人是「真爱」,王男也承诺将来会娶少女为妻,恳求对方母亲原谅。最后少女母亲要求王男写下和解书保证,才点头愿意接纳他;而法官也乐见冤家亲家审理后依妨害性自主罪轻判王男1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王男立下的和解书内容包括;「一、不得收留本案被害人(即国中少女)在任何处所过夜。二、少女若离家不归,被告应劝导少女每日均返家过夜。三、在结婚之前,与少女不可再发生任何性行为。四、因少女尚无驾驶执照,被告与少女相处期间,不得让少女骑机车。五、被告应劝少女不要再有刺青行为。六、被告与少女家人见面时,对于家长及其他长辈应有礼貌及尊敬之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