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交2少女「厕所嘿咻还搞车震」 男大生和解认赔获缓刑
▲陈男透过交友软体分别认识2名未满14岁少女,甚至还让其中一人怀孕。(示意图/pixabay)
嘉义一名陈姓科技大学的学生前年7月,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了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小玲(化名),竟然将对方带到某高中校园发生关系;之后在同年8月,又于交友软体认识另一名少女小花(化名),把人载到河堤旁车震,最后则是因为小玲怀孕被发现,全案才曝光。嘉义地院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嫌,将他判处2年徒刑、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了小玲,相约在某艺术高中见面,将人带到行政大楼3平台聊天,再趁机亲吻、拥抱,之后又把女方带至障厕所内,脱下对方与自己的内外裤,先要求帮口交后,并和对方发生性行为。
在同年8月间,陈又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小花,这次把人载到河堤旁企图在车上发生关系,见女方点头示好后,2人就走入车内后座进行车震。事后,小玲携带验孕盘至学校遭老师发觉,被询问之下,才坦承曾和陈发生关系,并将事件经过从头讲述一遍,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认为,被告与2名被害人经由网路认识不久,为逞一己性欲,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对被害人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有不良影响;不过审酌被告已达成和解、赔偿损失,且详细交代事发经过,坦白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因此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将他判处2年、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