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和少女楼梯间嘿咻还传性爱照 少女母竟要他…

▲一名男子国中少女嘿咻,少女母亲得知后气炸,但竟要求对方…(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大学毕业的男子,日前透过手机通讯软体LINE结识一名国中少女,2人互有好感,并传自己的下体照给对方,少女母亲气炸欲阻止2人继续往来,却反而加深他们在一起的决心,之后更发生3次关系,少女母亲得知提告。但事后她选择原谅,但要男子捐血、去公园扫地和捐钱给孤儿院到2018年,才愿和对方和解。

检警调查发现,台北市一名24岁的杨姓男子,才刚大学毕业踏入职场,去年底透过LINE认识一名年仅13岁的国中少女。2人互动之后彼此互有好感,杨男也对少女展开追求,感情升温,彼此还互传下体裸照给对方。少女母亲发现女儿举止有异,查看她手机得知交了男友还互传裸照,要求女儿和对方别再往来。

少女口头允诺,但私下仍和杨男交往,今年1月还3度在楼梯间发生性关系;少女母亲又发现2人交往,还得知发生性关系,一怒之下对杨男提告性侵。杨男到案坦承曾3度和少女在楼梯间嘿咻,但称说不知对方未满14岁,发生关系是经过对方同意。

由于2人彼此互传裸照和下体照,少女母亲担心照片外流,要求检警搜索查扣杨男的手机和电脑;但杨男称说看过裸照就删除,并未保留也未散布;最后少女母亲和杨男达成和解,杨男得知少女母亲疑虑后,同意抛弃手机不再使用;另少女母亲要求杨男得去捐血、到公园扫地和捐钱给孤儿院和陪伴小朋友等,杨男允诺,少女母亲同意和解。

台北地检署4日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予以杨男缓起诉处分,须服义务劳役6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