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带回家!30岁男三度嘿咻小六女 母怒求重判:女儿受伤
▲被告辩护人辩称,被告与女童当时交往中,因此有性行为,虽女童年纪尚小,但被告犯罪情节尚轻。(示意图/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一名12岁女童和一名高姓男子发生关系,事后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让妈妈气炸提告,「我女儿受到伤害,请求从重量刑!」新北地院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高3年10月徒刑。
判决指出,高男(约30岁)透过脸书认识小六女童,明知对方未满14岁,竟于2020年2月寒假某日,在租屋处和她发生性行为,事隔1、2周后竟又嘿咻,同年5月又发生第三次关系。
高男坦承犯行,但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与女童当时交往中,因此有性行为,虽女童年纪尚小,但被告犯罪情节尚轻,亦无前科,请求减刑和缓刑。
但女童母亲强调,「我女儿受到伤害,请求从重量刑。」法官依医院诊断,女童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认为被告不宜依《刑法》第59条酌减其刑或缓刑,且未与对方达成和解,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