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恰北北」小六女12天嘿咻6次 桃园男到台南约会带回家同居

法官认为,女童当天穿卡通图案T恤牛仔短裤,揹卡通图案包包,可预见她可能未满14岁。(示意照/图中人物新闻无关/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记者陈俊宏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张姓男子把住在台南小六女带回家里,12天内嘿咻6次,等于2天一次,但他辩称不知对方未满14岁。法官认为,女童素颜、揹卡通包包图案、不时傻笑,且卡片上有许多手绘小花爱心戒指爱情伞的图案;张男可预知对方的年龄,因此判刑4年4月。

判决指出,张男(20多岁)2016年8月和女童(11岁)约在台南市一间国小见面,诱使对方离家外出游玩同宿,并搭火车带对方回桃园的租屋处,并在12天内发生6次关系

张男辩称,不知对方未满14岁。辩护人也说,女童长相成熟,身型已有发育,单从外观很难知道对方未满14岁;且两人在要付费的游戏软体上认识,依照一般常情,国小生不太可能会有财力玩游戏;且她有准备换洗衣物被告家住,可见已有相当的自主生活能力,与一般小学生不同。

但法官认为,女童脸蛋浑圆、身高中等、发型朴素,整体而言尚属稚气未脱,且她当时穿着卡通图案的T恤及牛仔短裤、揹卡通图案包包,脂粉未施,日常打扮上也符合小学生,并无刻意成熟的装扮。

▼法官说,女童见被告时脂粉未施,日常打扮上也符合小学生,并无刻意成熟的装扮。(示意照/图中人物和新闻无关/翻摄pakutaso免费图库)

法官说,女童接受警方侦讯过程中,不时有傻笑及回头与母亲谈话等害羞,或对母亲表示依赖的动作,是一般人从她的平日外观及举止,显可预见她当时可能未满14岁。

法官指出,女童给被告的手写卡片上头印有许多卡通图案,「祝你天天都开心,虽然我恰北北的,不过你我都还是爱对方,希望我们能继续在一起,我们一起继续走下去吧!我们可以永远一起过情人节(爱心图案)注意!我不太会画画」等。

法官表示,从卡片的文字中可见女童用词浅白,未有任何修饰,且她的字体歪斜而不端正运笔尚非流畅,该卡片上又有许多手绘小花、爱心、戒指及爱情伞的图案,整体观之,整张卡片充满稚气;一般看到卡片的人,得预见制作者可能为未满14岁。

法官认为,被告诱使少女脱离家庭,又多次发生关系,其犯罪动机目的均属可议,对她的身心侵害非轻;惟念被告犯后坦承部分犯行态度尚可,且使她离家仅约13日,尚未严重侵害对方监督权人的监督权行使,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和诱未满16岁女子脱离家庭,判4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