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初见网友在他家嘿咻2次 隔天约不到看夜景提告性侵

新北一名女子网友第一次见面就去他家发生性关系结果隔天约看夜景看不到就提告性侵。(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饮料店女店员在「微信」(WeChat)认识赖姓男子,第一次见面就发生性关系,但隔天约对方看夜景不成,不满地传简讯骂「我看你只是要一夜情!」、「祝你被车撞死」并提告性侵。新北地检署认为两人当晚显是合意性交,17日予赖男不起诉处分

28岁的饮料店女店员向检方表示,她今年1月利用微信「摇一摇」功能结识35岁赖男,两人相谈甚欢,约到对方土城区住处吃晚饭见面,谁料他在席间强脱她衣物性侵,完事后还强拉她一起洗澡,又性侵了一次。

但赖男供称,当晚女店员是主动与他亲吻口交全程没有强迫,还说她是笑着离开自己住处,岂知隔天对方约看夜景,他因为工作太忙没有回,她就翻脸提告。

检方调查,女店员到来男家时,男方妈妈弟弟妹妹都在家,可以证实无强制、性侵情事,将赖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