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女和男网友初见面 一上车就被载到郊区脱衣性侵
▲少女第一次和林男见面,就惨遭性侵。(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一名林姓男子去年7月偷过通讯软体认识了19岁的小桃(化名),但他约对方出游后,却开车把人载往偏僻小路,强行脱衣逼口交,最后更性侵得逞,然而全案到法院审理时,他虽自行要求调解,却又称「没有财产,只有命一条」,因此仍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月,可上诉。
据判决书,林男104年7月中旬透过微信认识小桃,并多次邀约对方见面,终于在隔月18日邀到对方,但他不是真的想要交朋友,在接女方上车后,就开到偏僻小路停车,态度大转恶劣,后要求对方脱衣,遭拒后便恐吓「妳不脱的话,我就把妳衣服撕破,把妳丢下车,让妳从这里走回去」、「把行车纪录器拿给你家人看」等语,吓得被害人照做,他也趁势强吻摸胸逼口交,看见小桃表示不愿意就凶狠呛「你到底要不要含!」,最后更直接性侵得逞。
由于小桃回家后泣不称声,经姐姐追问后让事情曝光,并报警提告,然而林男第一时间还自称是小桃的男友,并否认一切犯行,后来才传「那天真的很对不起,我也知道我错了,我有那个意愿想跟你和解,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改过」、「我是真的有心要跟你和解」等简讯,可是后来又改口「我没有财产,只命1 条,随你们怎样。」
法官认为,林男虽非毫无悔意,但其两性关系及性观念实严重偏差,且对于小桃受之痛苦呈现自私及漠视之态度,亦无尽力弥补损害之诚心,因此仍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