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国小儿女公车站前罚跪举牌「我是乞丐」 狠心父判拘役20日

基隆张姓父亲子女举「我是乞丐」、「我当乞丐」的纸张大街罚跪。(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基隆市张姓父亲平日以打骂之方式,惩处一对未满12岁儿女,2019年11月间,因儿女成绩不佳,张父竟逼儿女书写「我是乞丐」、「我当乞丐」字样于悔过书上,高举悔过书罚跪在公车站前,引起人群围观一审将张父判拘役20日,案经上诉,高院二审12日驳回上诉,仍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50多岁的张男长期以责打方式管教子女,在2013年至2017年间,被多次通报儿童少年及高风险家庭保护;并于2017年间因伤害女儿,被基隆地方检察署检察官缓起诉处分。但张男仍不知悔改,再度犯下本案。

本件发生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张男因为儿女课业不佳,先要求儿女在东岸商场3楼拿着上头书写「我是乞丐」、「我当乞丐」的纸张,当时并未引起太大注意;但张男竟不罢手,再将儿女带到仁爱区仁二路公车循环站旁,命2人罚跪并手举悔过书,长达5分钟之久,引起民众围观。民众渐多后,张男才命2人离开。案经人通报基隆地检署后,检方依照「家暴妨害自由罪」,对张男提起公诉。

一审认定张男有罪,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张男否认犯罪,辩称只是管教自己儿女,但高院仍认定张男有罪。考量他曾有多次被通报的纪录,再加上也有伤害女儿的前科,高院认为张男的之观念偏差,除予刑罚制裁外,更应由社会安全机制介入矫正;因此高院认为原审对于教养观念偏差且非初犯的张男量处拘役20日,亦未失之过重,高院最后驳回上诉,仍处张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可上诉。

▼基隆张姓父亲命子女举「我是乞丐」、「我当乞丐」的纸张在大街罚跪。(图/记者郭世贤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