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黑吃黑自称枪杀姨丈 虽找不到尸体仍重判无期徒刑

毒贩黑吃黑枪杀姨丈,更三审再度判无期徒刑。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毒贩王少梁为了抢下柬埔寨毒品市场,20年前涉嫌在柬埔寨枪杀姨丈刘有诚。后来王男大陆涉案被捕,遣返回台,并自白犯下本起枪杀案件,还将姨丈尸体埋在柬埔寨。检方起诉,王男多次遭重判无期徒刑,但更审法院也以找不到尸体为由,改判无罪;案经撤销发回,高院更三审12日再度将王男重判无期徒刑。

被杀害的刘有诚贩毒集团,据了解,25年前左右在金三角一带走私毒品,而当时竹联梅花新庄分会成员王少梁(本名王加文),因被提报流氓裁定管训,潜逃出境投靠刘有诚。刘有诚娶了一名越南籍女子,王加文则娶该越女的姪女,平日称刘为「姨丈」。王男利用刘有诚的资金,开始在上海以假名从事家具泡棉材料生意。

但刘有诚打算透过王男的商业管道,将毒品运往台湾、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由于利益谈不拢,双方嫌隙渐生,最后反目成仇。刘男2001年间在家中被枪杀,王男则潜逃大陆地区,隐姓埋名。后来事情爆发,台湾检方在2005年间对王男发布通缉,之后警方透过司法互助管道,在2013年间引渡王男回台,并提起公诉。

一二审法院审理后,根据王男自白以及多名自称协助埋尸的证人供词,认定王男犯下杀人罪,均重判无期徒刑。但更一审审理时,请求刑事局派员到柬埔寨官方领取刘有诚的骨骸,返台交由刑事局鉴定后,无法证明其为人类骨骸。更一审因此以找不到死者为由,首度改判王男无罪,更二审再度以相同理由判处王男无罪。

案经撤销发回,更三审法院根据协助处理尸体的证人供词,改认定王男确实枪杀被害人考量他购枪杀人之犯罪动机,朝被害人头部枪击之行为手段,良心泯灭、手段凶残,无视他人生命价值,其复连续杀害2人,所犯属于情节重大之罪,犯后又逃匿卸责长达数年之久,其恶性重大,且始终不知悔悟之犯罪后态度,更三审法院又改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