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儿女举「我是乞丐」悔过书跪车站 法官判父亲拘役20天

去年基隆一名男子未满12岁之子女罚跪于车站,并高举自己书写的「我是乞丐纸张,供人群围观。(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基隆一名男子未满12岁之子女罚跪于公车站,并高举自己书写的「我是乞丐」纸张,供人群围观;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除予刑罚制裁外,更应由社会安全机制介入矫正,将这名父亲依加重强制罪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高院指出,被告长期以责打方式管教子女,在2013年至2017年间,经多次通报儿童少年及高风险家庭保护,并在2017年间因伤害其女,经基隆地检署缓起诉处分,并命向公库支付5000元,但又为本案相类犯行,已非初犯

高院认为,检察官上诉认应从重量刑,固属合理,但被告之观念偏差,除予刑罚制裁外,更应由社会安全机制介入矫正;原审判决就本案刑责部分,量处拘役20日,相较被告前次伤害行为所受处分,已有加重,并无不妥,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