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拒迁户拆了 王家:都更案第一个牺牲品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士林区林苑都更案,北市府28日上午针对未搬迁2户,派出怪手优势警力展开拆除行动现场有300多人声援,警力用拉用抬强制进行驱离,现场爆发一波波肢体冲突,导演戴立忍也在人群中。王家大门上午近9时30分被强拆,当时10多名民众站在王家屋顶布条抗争,拆除工程到下午1时50分暂停施工

为了声援,抗议学生27日晚间就已经聚集在王家,警方凌晨4时左右开始进驻,5时左右开始缩小范围驱离现场民众,在场学生、声援人士以双手互相紧拉方式抗拒,于7时左右展开强制驱离。经过3小时不断的对峙冲突,上百名学生全数遭到驱离,死守在屋内的王家人也被拉出家门

警方派出人墙和搭建施工铁围篱,将临近捷运淡水线下方的王家围住,上午近9时30分左右,开始强拆王家大门,当时有10多名民众站在王家顶楼声援并持布条表达诉求,铁围篱外也有民众高喊「强拆违宪」等口号

警力抬走声援学生,由公车载走

由于现场出现众多支持民众和媒体,一度让现场出现混乱状况。直到上午近10时左右,王姓住户和20多名支持学生及民众,才被优势警方请出住家外。警方请调公车协助,将抗争民众带上公车并带离现场,一度造成现场交通混乱,其他民众也质疑警方有无执法过当。

王家和支持民众被请出后,由搬家公司入屋打包物品,2名王家成员与王清泉拿着祖先牌位和王清泉父母亲遗照说,19日接到通知后,一直辗转难眠,目前先将父母亲东西搬出,其他家中物品再想办法。王家成员说,只能先将爷爷奶奶的遗照和个人物品都带在身边,至于晚上住宿、被打包的物品要如何领取,完全不知道。

王家成员王耀德说,昨晚接到通知后,许多民众都前来支援,原本是今天凌晨要进行拆除动作,却拖到上午7时才真正执行,不懂当中考量点为何。他也强调,「因为不满都更,所以不要都更」。

警方驱离时,导演戴立忍也在人群中

抗议现场发现导演戴立忍也在人群中,是否要声援学生?「我跟你们一样而已」戴立忍不愿多说,整个拆除行动在上午10点30分正式展开,但从现场学生不肯离去的状况看来,这场纷争恐怕还有吵。

台北市政府于民国98年间核定文林苑都更案,建商拿到建照已2年多,由于王家持有的两栋透天厝不愿参与,让30多户原住户目前仍租屋暂居。

下午1时20分,停放在都更预定地的怪手开始进行第一次拆除动作,王家成员和支持群众在距离王家不到100公尺的捷运淡水线下方公园休息,过程中仍有民众持续呼喊口号。

王清泉看着老家被拆时说,很心酸、无奈,市府赶鸭子上架,只能妥协,心中五味杂陈,未来只能走一步算一步。王清泉说,王家被市府强制拆除,算是都市更新下的第一个牺牲品,也希望借由这样的牺牲,可废除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和第25之1条。

王家:这是都市更新下第一个牺牲品

拆除工程进行到下午1时50分,怪手加上喷水车不断的往王家透天厝敲,但在立法委员和台北市议员的关心下,已先暂停施工,大批警力在下午2时20分左右开始撤离。

王家所指废除都市更新条例两个条文包括:

第二十五条之一以协议合建方式实施都市更新事业,未能依前条第一项取得全体土地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者,得经更新单元范围内私有土地总面积及私有合法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均超过五分之四之同意,就达成合建协议部分,以协议合建方式实施之。对于不愿参与协议合建之土地及合法建筑物,得以权利变换方式实施之,或由实施者协议价购;协议不成立者,得由实施者检具协议合建及协议价购之条件、协议过程等相关文件,按征收补偿金额预缴承买价款,申请该管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征收后,让售予实施者。

第三十六条权利变换范围内应行拆除迁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实施者公告之,并通知其所有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内自行拆除或迁移;届期不拆除或迁移者,实施者得予代为或请求当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代为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有代为拆除或迁移之义务;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并应订定期限办理强制拆除或迁移,期限以六个月为限。其因情形特殊有正当理由者,得报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延长六个月,并以二次为限。但应拆除或迁移之土地改良物为政府代管法院强制执行者,实施者应于拆除或迁移前,通知代管机关或执行法院为必要之处理。前项因权利变换而拆除或迁移之土地改良物,应补偿其价值或建筑物之残余价值,其补偿金额由实施者查定之,代为拆除或迁移费用在应领补偿金额内扣回;对补偿金额有异议时,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