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拆迁案惹议 行政院:通盘检讨都更条例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28日依据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对文林苑不愿搬迁「钉子户」王家住宅,执行强拆工程,引发外界对于都更条例的重新检讨声浪行政院发言人杨永明30日表示,日前已要求内政部近期内提交都更条例的检讨修正内容,并将国有土地参与都更应循程序提交至现由行政院副院长江丙坤主持的小组上讨论。

►文林苑都更「拔钉子」,怪手动工拆除。

陈冲曾指出,现有都更条例的部分条文,不仅会影响民众利益,同时也可能会影响到政府的公有土地权益,因此应进行检讨,提出对策。杨永明表示,都市更新条例自87年公布施行以来,已历9次修正,像是第25-1、27及36条等部分条文更已进行多次修正。

由于各次修正发动的来源不同,过程复杂,修正结果是否符合法律逻辑一致性,前后条文是否呼应、以及是否平衡各方权益的保护,陈冲去年即已请内政部通盘予以检视。

杨永明表示,都更条例施行10多年来,就部分个案引发的民众抗争与疑虑,内政部应本于主管机关立场,通盘就都更条例进行检讨,并研提具体修法评估意见,以求兼顾都市更新的推动与消弭民众对于都更过程利益分配的疑虑。

杨永明表示,陈冲先前已在「国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导小组」中提示,可仿财政部所订「都市更新事业范围内国有土地处理原则」及「国有非公用土地参与都市更新注意事项」等规定,订定管理公有土地参与的处理原则,以避免一律采让售方式,或因某些都更方式定义不明致私有土地有以小吃大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