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制度增「文林苑条款」 旧屋全拆完才能预售
行政院政务委员完成审查的都市更新制度将加入「文林苑条款」,提高住户同意的比率,从现行的十分之一上升到十分之三,并让参与者全程掌握实行程序,表达更多意见,未来必须等全部旧屋都拆除后,才能办里预售动作,违者最高可处5百万罚锾。
为避免文林苑都更争议再起,依据草案,未来住户自行申请的都更案,同意比率,从现行的十分之一提高到十分之三;同意门槛则依地区不同,由现行的二分之一到十分之八,提高至三分之二到十分之九,让程序透明化,参与者更能表达意见。
此外,现行都更中采协议合建和权利变换两种,只要五分之四同意就可协议合建,至于少数不同意者则由主管机关强行征收,此举有违宪法的疑虑,因此草案中将此部分修改,未来协议合建必须全数住户同意才算通过,否则就要改采权利变换方式。而未来权利变换的都更案,必须等建筑物全数拆除后,才能办里预售动作,违者最高可处5百万罚锾。
内政部6月完成「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日前已由政务委员陈振川、林政则和杨秋兴完成审查工作。此案待行政院长陈冲拍板定案,最快29日行政院就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