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屋课税 依交易时间分新旧制
立院财委会下周将审查房地合一税2.0修正草案。在房地合一税2.0上路前,买卖预售屋赚取价差属于财产交易所得、列入综所税课税,适用5%~40%综所税率。但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预售屋买卖价差收入将落入房地合一税、最高适用45%所得税率。
财政部国税局指出,目前民众转卖预售屋在所得税法第14条定义仍属于「财产权利」,其买卖价差为财产交易所得,因此要并入综合所得课税。
不过,实施房地合一税2.0后,依政院版本,若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个人交易2016年后取得房地(包含成屋与预售屋),必须适用房地合一2.0税制课税,在移转登记后30天内必须申报课税,持有二年内出售为45%所得税率、二到五年内为35%、五到十年为20%、十年以上为15%。
本次修法特别将预售屋列为房地合一课税范围,官员指出,主因是我国自去年以来预售屋已成为短期投机炒房标的,关键在于现行税制让预售屋免课房地合一税,进而形成规避管道。
国税局将预售屋财产交易所得列为综所税重点查核项目,大幅提高查核强度,逐案掌握各大建案预售屋情况并配合内政部联合稽查。
官员也提醒,通常预售屋都在三年内完工,因此预售屋持有时间多为三年内,除非建商因倒闭或特殊原因停工,才会拖到五年以上。若预售屋建成、转为成屋,依照房地合一税2.0政院版草案,成屋的持有期间将重新计算。
举例来说,一栋新竹市的预售屋自2021年1月兴建,2024年6月落成、转为成屋。
若民众在2021年3月转卖预售屋,目前仍属于财产交易所得,为列入综所税课税。
但如果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民众在2022年转卖该栋预售屋、属于持有二年内出售,需适用45%所得税率。但民众即使是在2025年出售该栋成屋,同样也属于持有二年内、适用45%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