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房屋交易 年逾4000件恐加税

财政部调整豪宅认定门槛,与央行脱钩,房地合一税上路前适用旧制课征所得税的豪宅要注意了!每年影响逾4000件,房屋出售恐将面临加税的问题。(刘宗龙摄)

房屋交易,适用房地合一税上路前旧制课征所得税的豪宅要注意了!财政部16日将豪宅定义与央行脱钩,台北市门槛从7000万元降到6000万、新北从6000万降至4000万、4都与新竹县市为4000万降至3000万、其他地区由4000万降至2000万,亦即房屋出售价格超过门槛即以豪宅标准计算,财政部估算每年影响4000多件。

房地合一税2016年1月1日上路,个人出售房屋如是2014年1月1日前取得,或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取得且持有超过两年售屋视为财产交易所得,并入综所税申报,也就是房地交易旧制,俗称旧制房屋。个人出售旧制房屋,如无法查证出原始成本,可采设算所得方式计算,为房屋现值乘上所得额标准比率即是所得额,然后并入综合所得课税于5月报税时申报。以新北板桥出售一般旧宅为例,就是房屋现值乘上板桥区的所得标准45%,并入综所税计算。

但出售房屋的价格落入豪宅范围的话,计算方式为房屋评定现值占公告土地现值与房屋评定现值总额的比率,再乘上纯益率17%算出所得额,再并入综所税计算。财政部官员举例,出售台北市房屋,售价8000万元,房屋评定现值占比大约会是3成左右,即为2400万再乘上17%,所得额即是408万元计入个人综合所得课税。

这次也调整一般旧制房屋的所得标准比率,368行政区中,有196个行政区调高比率,调幅在1到5个百分点,台南市的新市区与善化区,受到南科台积电设厂激励,调高5个百分点最高。

财政部表示,调整豪宅门槛标准,主要是让旧制房屋的设算所得可更贴近市场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