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落后的野火!「核电影」三天免费抗议《电影法》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图、文

11月28日至12月1日举办的「零核时代:不核作运动」系列展览,其中影展单元「核电影」在映演期间不断受到政府机关行政干扰,动辄以电影法的相关规定勒令停演及开罚来向影展施压,主办单位已紧急补件,向文化部申请电影准演执照,但未来三天的影展将决定全面停止售票免费开放观众入场,以示对箝制新闻自由的落后法规及对社运议题的从严审查,表达不满与抗议

一般而言,小型影展如果不是在电影院放映,如同教育试片活动,通常不会去申请复杂的电影准演执照流程,因此主办单位虽于府中15纪录片放映院的播映已申请执照通过,片单与相关授权资料符合规定,但惟在台北市松山文创园区的放映未递交申请,映演期间接到文化部影视流行音乐产业局来电要求送件,不然勒令停演,主办单位立即承诺将所有资料提送补件,其中仅有一部福岛核灾纪录片《A2-B-C》授权书尚未补齐,因导演Ian Thomas Ash表示工作忙碌无法及时处理,导演原拟在本周六来台时亲自签署文件,但文化部却告知在周五前若不送件则必须停演,导演得知此事十分讶异,表示在各国多次参展的影片放映经验中,从未遇过这样的文件要求。

此次影展经费60万元全由募款支撑,并无申请任何政府单位的补助,税捐稽征处来电要求娱乐申报税率为2.5%),主办单位说明售票仅为支应翻译与字幕成本的捐款收入,金额根本不到开罚标准,因不熟悉娱乐税业务,于活动开始方进行申报作业,遗憾未能认定为公益团体资格免税。主办单位申明影展本来就以教育与议题推广为主,非以营利为目的,在此公布未来三天的影展将全面停止售票,免费开放观众入场,宁愿自行承担亏损成本,以便让影展可顺利放映。

映演期间的行政刁难,让主办单位感受到以「反核」为主题的敏感与压力,从刻意的从严审查,到以早已落后时代的电影法规,见缝插针地找麻烦,都是掌握国家机器高层用来打压异见的手段,主办单位决定发声抗议,以免未来其他团体以及社会议题影展都可能会受到影响及骚扰!电影法的事前送审是落后的戒严时代法律,实际上无严格执行。我国早通过两公约施行法,文化部应检讨落后法规,而非用事前审查这种高度侵害言论自由核心的方式,来对付民间团体对社会议题的宣传思辩,我们呼吁政府应多尊重与聆听社会上的多元不同声音,并尽早修改相关电影法规以符合民主精神

●附注:电影法第八章(电影片检查)第24条规定,「电影片除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教学电影片外,非经中央主管机关检查核准发给准演执照不得映演。」

作者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原文《「核电影 2013 NO NUKES Film Festival」 放映紧急声明》发表于2013.11.29,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简称绿盟)是一个全国性非政府组织,以促进社会公义、创造永续环境为使命。以上言论不代表《ETtoday东森新闻云》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