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卖预售屋 分两类课税

个人预售屋交易所得新旧制一览

安永(EY)执业会计师杨建华指出,个人在2021年有买卖预售屋者,如果是在6月30日前交易属于财产交易所得,需并入综所税课税,2022年5月报税再申报;但如果是7月1日后交易则属于房地合一税2.0,必须在签订买卖契约后30日内申报。

杨建华11日于安永年度税务论坛中表示,若个人转卖预售屋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以前(包含6月30日),皆属于财交所得旧制。依所得税法规定,财交所得旧制的土地交易所得部分免课税,但房屋交易所得部分,则依房屋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后计入个人综合所得计税,为隔年报税季申报,以2021年上半年交易而言,2022年5月需申报且适用5%~40%综所税率。

但个人若为2021年7月1日后交易预售屋及其座落基地,且预售屋为2016年后所取得,则属于房地合一2.0范围,个人必须在订定买卖契约(或让渡契约)次日起30日内申报缴税。杨建华强调,依照房地合一2.0税制,个人持有两年内出售不动产须课征45%所得税率、两年到五年内出售为35%、五年到十年内为20%,十年以上一律为15%。

根据财政部统计,自房地合一2.0上路后,以2021年7~8月统计数据来看,预售屋交易有1,346件,缴税金额约2亿元,其中有738件为交易人顺利赚取价差所得,平均赚取金额多落在57万元~107万元左右,多半适用45%税率,因此平均每件缴税超过27万元。

国税局官员指出,预售屋多在三到五年内完成兴建,因此房地合一2.0的买卖预售屋案件适用税率多为35~45%,惟部分民众可能会误认申报期限为建商转换契约次日起30日内,实际上为签订买卖契约为主,个人应留意房地合一2.0正确申报期限,避免逾期申报遭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