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股权交易 经部:依法须课税
据传顶新集团旗下的顶固开发,将透过母公司英属维京群岛商Golden Shine进行股权移转,把5.34%的台北101股权,卖给IOI集团,由于买卖双方皆非我国法人,因此不须缴交财产交易所得税。不过经济部8日明确表示,依法须课税,「这部分不会完全不用课税」。
经济部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指出,有关顶新集团将台北101股权,转让给马来西亚商IOI集团一案,投审会目前尚未接到申请,但已请陆委会、外交部、国安局等单位,查核IOI集团是否具有陆资背景,如具陆资背景,将不予核准。
对于顶固开发转让股权不用被课税的说法,张铭斌回应,顶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国内公司,因此适用证券交易法,待财政部收到相关资料后,就可依照证券交易法、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认定哪一部分要课税,哪一部分不用课税,这部分不会完全不用课税。」
张铭斌说,根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第7条规定,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国民健康有不利影响或法律禁止投资的事业,都禁止外国人投资。
张铭斌说明,待顶新与IOI提出申请后,投审会将依据外国人投资条例与侨外投资负面表列等相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金管会、内政部及中央银行等单位,依法审议,严格把关,投审会共有20个委员,只要其中1人不同意,就会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