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务-台商处分大陆股权 课税大不同

此外,台商若有可于台湾抵缴个人综所税的部分,记得要拿大陆缴交的所得税完税证明办理两岸文书认证。

台籍个人直接处分大陆公司股权,依据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法,因其处分标的为大陆境内资产,将被视为大陆境内所得,应课征20%大陆个人所得税。

另外,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台籍个人处分大陆公司股权所得须并同台湾地区来源所得,按所得级距课征(最高40%)的综合所得税,不过其在大陆地区已缴纳的税额可自应纳税额扣抵。

至于台籍个人间接处分大陆公司股权(例如个人透过转让境外公司的方式,间接达到转让大陆公司的效果),从规定层面来看,通常不会产生大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但依大陆2020年第三号公告定义,若被转让的境外公司股权在交易前三年内的任一时间,其资产的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大陆境内不动产,便会被认定为大陆境内所得。

会计师提醒,这类交易在大陆境内除了有20%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台籍个人直接转让的是境外公司股权,属中华民国海外所得,应并计入基本所得缴纳20%税额,所得申报方式可能造成台籍个人面临被重复课税的问题。

KPMG税务投资部China Practice协理任之恒表示,不论采取直接或间接处分大陆股权的交易模式,实务上不少大陆税局都会要求检附由当地评估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作为成交价格的合理性依据。

例如对于投资成本的认列,大陆主管机关一般会先以标的公司实收资本为依据,如有股本溢价等其他情形,则要求额外检附汇款单据及验资报告等进一步佐证。

刘中惠也提醒,依据大陆税务法令,非居民个人财产转让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重于非居民企业转让财产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议台商卖股前要先谨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