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务-生技人才技术入股 享缓课优惠
立院在2021年12月底三读通过生技条例,延长生技产业租税优惠期限至2031年底。因应修法,财政部近日也预告「生技业高阶人才技术入股缓课所得税办法」,基本上皆参照产创条例智慧财产权入股机制的「产业创新条例缓课所得税适用办法」所订定,涵盖公司申报、人才缓课优惠、成本认列与法人限制等四大重点。
在公司申报方面,当生技产业高阶专业人员因奖酬或技术投资人因技术入股取得股票并经主管机关认定适用全数缓课所得税,生技医药公司在转让股票或办理帐簿划拨次年度1月31日以前,应依规定格式向税局列单申报,并要在营所税结算申报书及租税减免明细表填报。
至于该类高阶专业人员缓课优惠,不论是直接拿股票或以认股权凭证取得,需持有股票且任职或提供技术服务长达二年以上,才能享受转让时价或取得时价两者择低课税优惠。
所谓转让主要是指「股票买卖」、「股票赠与或作为遗产分配或拨转」或公司减资、清算等原因导致股票所有权变更。至于取得则以「生技医药公司交付股票」、「持有认股权凭证并认购取得股票」为基准。
在计算技术入股的成本时,我国采成本费用证明核实认列,若个人技术投资人未能提出其文件,则成本费用按收益30%计算。另在法人限制方面,如果是法人身分的技术投资人,仅能缓课,但不能适用择低课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