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新光产为固新纺经营权违法交易 挨罚450万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本报系资料

为巩固新纺经营权,新光产险董事家族利用进宝投资公司来作桥梁公司,把新纺上万张股票交易金额达4亿元转回家族,借以取得2020年新纺董事会经营权,被金管会专案检查时抓到,被开罚450万元,并限制公司二年内不得以盘后定价交易及巨额配对方式从事利害关系人股票交易

为了争夺新纺经营权,新寿新产陆续挨罚。新寿在2019年时就与利害关系人新光医院、二家实质利害关系人多次以盘后交易方式,彼此抛接新光纺织股票,当时就被金管会开罚240万,且限制新寿二年内不得再以盘后定价及巨额配对方式交易利害关系人的股票,而新光产险也如法炮制被金管会抓到,2021年挨罚。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12日指出,新光产董事长家族利用「进宝投资」取得新纺利害关系人的投票表决权,不只规避董事会的重度决议(三分之二董事出席与出席董事四分之三同意),且安排交易的人不合规,公司治理欠妥,因此处以最高上限450万元,并限制公司二年内不得以盘后定价交易及巨额配对方式从事利害关系人的股票交易。

王丽惠指出,新光产险在2018年1月时以巨额配对交易方式将新纺一万张的股票卖给「进宝投资」,但「进宝投资」最终实质控制权人为「新光产险董事长家族」,且「进宝投资」购股资金来源则是来自新光产险负责人家族资金。「进宝投资」在5月时又再以相近于买价之价格,以巨额配对方式把新纺转售予新光产险的1个利害关系人及3个实质利害关系人。

王丽惠表示,虽然这笔直接交易对象为「进宝投资」,但该买卖资金来源及最终股票买受人,皆为新光产险的「利害关系人或实质利害关系人」,新光产明明进行利害关系人交易,却故意规避必须提报董事会重度决议,显有规避董事会监督情事

王丽惠进一步指出,本案交易动机为协助新光产险董事长家族取得利害关系人之投票表决权,且为达到这个目的,新光产安排交易的人不是投资部门的人,而是没有权指挥监督投资部门的一个副总来安排交易,未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权责相符之管理机制,公司治理显有失当。

王丽惠表示,负责安排交易的新光产副总有到检查局说明,虽然没有具体事证证明董事长知情,但有要求董事长出具承诺,末来督导公司办理各项资金运用投资决策,要严守公司治理及投资规范。从事与利害关系人的交易时,应确实依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有规避董事会监督,各项投资决策要维护公司权益,避免利益冲突。

王丽惠强调,保险业办理各项资金运用应确实遵循保险法相关法令规定,并落实内部控制及法令遵循,严守相关内控作业程序,不应借由不当之交易安排参与或介入股权之争,以维护保险公司专业形象,确保公司之健全经营及保户之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