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结构债案判刑7年4月定谳 马志玲夫妇将入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元大京华证券购买元大投信股权被控背信案,最高法院30日驳回元大集团创办人志玲杜丽庄夫妇上诉,判刑7年4个月徒刑定谳,2人将入监

案一审马志玲夫妇各判刑7年6个月,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无法证明马志玲夫妇操纵鉴价,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将2人均改判7年4个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根据二审判决,美国于2004年7月发生联合投信赎回潮,导致台湾结构债券利率跟着上升,当时金管会认为投资人并不知道债券基金投资反浮动的结构债券数量,不应该承受利率上扬时反浮动债券产生亏损,于是下令投信业者在2005年底前全数出清。

判决指出,元大投信旗下基金原持有结构债达新台币276.9亿元,经计算后,发现若自行吸收,将导致10余亿元的亏损,马志玲等人于是透过他人,以提供不实资讯给鉴价公司、欺骗独立董事方式转移股权,将家族持有股权「倒货」给杜丽庄掌控的元京证,造成元京证4.4亿多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