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煞讨债持棍棒打瞎眼 判刑3年6月定谳

判决指出,萧男在2012年9月5日与王男相约在南投县竹山镇的速食店前,讨论他人的债务问题,没想到双方一言不和,他竟拿棍棒痛打王男,导致王的右眼创伤性白内障、玻璃体出血,经治疗后仍失明。

萧男坦承出手打人,但辩称是王男自己延误就医,在案发当天急诊后未依医嘱进行手术,等10个月后才就医治疗,导致右眼失明重伤害,但王男则解释是因为没钱付健保欠费,才延误就医。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王男因为经济困难无力缴健保费,所以无法及时手术,处境堪怜,不能因此否定萧男出手导致被害人右眼失明的因果关系,依伤害致重伤害罪判处萧男3年6月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