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讨钱遭拒竟裸身持刀随机怒砍3重伤 判刑定谳

罗东林姓男子裸身持刀店员,判刑定谳。(图/翻摄照片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林姓男子投靠住在罗东的父亲因向父亲讨钱遭拒,竟持刀出门,全身赤裸在罗东街头随机砍人,造成3人重伤。裸男遭捕后,不断情绪失控喊「就是要杀死他!」。一审将他重判12年,二审改判刑11年10月。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4日驳回上诉定谳。

林男(27岁),原与母亲同住高雄市,但因他脾气暴躁,犯下妨害公务、诈欺等多项前科,最后连母亲都受不了,去年3、4月间将他带到宜兰罗东,与父亲同住租屋处。林男无业,平日流连网咖。去年5月2日晚间8时许,林男先向父亲讨钱花用,遭父亲拒绝后双方爆发口角。林男气得脱光衣服,痛殴父亲。父亲抓起一旁椅子抵挡,但杀红眼的林男,竟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父亲吓得冲出家门躲避。

气疯的林男持刀追上大街,但遍寻不着。愤怒的林男,不顾自己全身赤裸,闯入一家彩券行内朝店客人与店员挥砍,店内人员吓得赶紧逃离。林男再持刀冲出店外,还持刀砍劈一对骑机车经过的男女,吓得女乘客摔下车,2人拔腿逃离。

最后林男冲入一旁的网咖,朝网咖女店员砍杀,引起店内骚动,店内客人上前制止,并抓起灭火器喷洒林男,林男退出店外,路人合力制伏林男,过程中林男还砍伤2人。检方依照「杀人未遂罪」,起诉林男。

一审法院认定他犯2个「杀人未遂罪」与1个「伤害罪」,判刑12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仍认定相同罪名,但减轻刑度,改判11年10个月。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4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