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领队拐同乡美女一起睡 趁伊洗完澡并床硬上弓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大陆郭姓领队爱慕同乡25岁女子,去年力邀她来台旅游,在下榻饭店刻意安排同房,趁女方洗完澡后性侵未得逞,还拒绝开门「以拖待变」耗了40分钟,高等法院日前判郭男1年8月徒刑

判决指出,34岁郭姓男子2013年9月间以超低价团费1000元人民币(约台币5000元),招揽25岁女同乡跟团来台环岛旅游,郭男觊觎女方美色,第一晚在下榻饭店即以订房困难、需补高价差额为由,说服女方与他睡同房。

女方心想将就一晚,但洗完澡出来,发现郭男已将两张单人床合并,心知不妙趁隙传简讯台湾黄姓友人求救,郭男色心大起,猴急抱她上床强脱撕毁衣物手指性侵。女方遭压制后不断推打抗拒,导致双手大腿内侧瘀伤

黄姓友人赶到饭店,通知饭店人员上楼察看并敲门,郭男见犯行曝光拒绝开门,双方隔门僵持了40分钟,饭店人员只好破门而入,郭男在房间内向女方下跪要求不要将此事扩大。

黄姓友人通知警方处理,郭男向警方供称,两人是情侣对方有意仙人跳才设局害他,自己是无辜的,检方向法院声押获准。被害人案发后两天返回大陆。

法院审理期间,郭男仍辩称他和被害人是男女朋友,在洗完澡后与女方亲热过程,有人在门外敲门,女方就跟他借钱表示要跟门外的男人走,他基于感情因素,不让女方离开,双方才发生拉扯。

一审法官根据被害人、饭店人员的作证及相关证据,认定郭男犯行明确,加上他始终否认犯行,未和解又毫无悔意,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8月,强制罪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郭男到庭聆判后还押,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