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控硬上拍裸照 男友「做完一起睡到天亮」…检采信不起诉

桃园邱姓男子与未成年女友同居,女友指控暴力性侵还强拍裸照,逼迫签下协议书支付5万元,桃检调查年余查无实据侦查终结,以罪嫌不足不起诉。(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邱姓男子遭未成年女友指控2017年7月间租屋处,暴力性侵后以手机拍下私密处裸照要胁不得搬离租屋处,逼迫立下同意支付费用协议书至超商提款5万元偿还同居期间租金水电费用,女友怒控邱男妨害性自主;邱男侦讯否认女友指控,认为是女友捏造事实,检警根据女友提告部分调查年余侦查终结,以查无实据将邱男不起诉处分

检警指出,根据邱男女友指控,2人曾于2017年间为同居男女朋友关系,同年7月21日凌晨,邱男趁女友睡觉之际,不顾女友意愿强行性侵得逞,2天后深夜,两人发生口角,女友欲搬离租屋处,邱男强行拿走女友手机与包包,要求分摊同居期间租金、水电与代垫东西等费用,女友被迫签下支付同意书,并带领邱男至超商ATM提领5万元,女友曾向超店员留下「救我」纸条,但店员以为是男女朋友恶作剧不以为意。

事后,女友提告邱男妨害性自主,指控与邱男同居期间被性侵,邱男为防止她分手还殴打她脸部手部,趁他睡觉偷拍胸部与私密处裸照要胁,导致她手部骨折流鼻血等,身心受创下因而提告。

邱男侦讯时供称,是女友自愿与他发生性行为,若他是「硬上」,怎可能事后还一起睡到隔天、一起外出吃饭、一起回到租屋处,是女友与他争执口角后才起意提告,况且发生关系后,两人之间的LINE、脸书等通联记录都很正常无异状。检警查出,女友提告却提不出手机裸照照片医院验伤遭性侵但诊断书没有明显遭性侵证据,女友提告伤害都在事后2至3天才验伤,难以证明是邱男造成;全案以查无明确证据侦查终结,对邱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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