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事来还被男网友硬上!少女「口头提告」未举证 男获不起诉
▲陈姓男子去年11月间与未满16岁女网友发生性行为,事后挨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市陈姓男子于去年10月经由社群软体认识1名未满16岁女网友,见面几次后就发生性行为。女网友事后指称陈男不顾她月事已来,仍然指侵、性侵硬上得逞,为此提告强制性交;陈男则喊冤,辩称是双方你情我愿。女网友侦讯时说「反正都发生了」,未告诉家人朋友也未积极举证,检方8日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26岁的陈姓男子去年10月透过网路交友软体认识未满16岁、仍就读国中的女网友;并在同年11月某日至今年1月间与女网友在中坜区住处曾发生过3次性行为,女网友事后指控陈男不顾她意愿,仗着体型优势强压在她身上指侵、性侵得逞。
女网友在警询时指控,去年10月与陈男相约在餐厅见面,后来随陈男回到其租屋处,陈竟不顾她月事来硬上,她曾用手推拒但仍被陈性侵得逞;但检方侦讯时,女子又改口说是去年11月发生,当时曾向陈男透露自己年龄,且被性侵后仍有见面,她觉得「反正都发生了」,事后没告知其他家人朋友,也未曾与陈对话中提出质问或反映自身遭性侵等行径不满等语。
陈男在侦讯时则否认有强制性交情事,辩称与女网友仅在今年1月发生过1次性行为,当时也没违反其意愿;检方勘验2人透过Line对话内容,仅查出双方日常聊天对话,由于女网友仅口头提出指控并无其他积极证据,且前后证词不一,检方8日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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