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网友猥亵5次还是在一起 少女:我后来才是自愿的

少女被强制猥亵还是愿意交往,但坦承被强迫让男友遭起诉。(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1名28岁、身高超过180公分长相斯文叶姓男子平日喜欢上网交友,并在去年7月认识了一名15岁国中少女,2人也在交换照片后互有好感,多次碰面约会,但他却在一次看电影院时,强拉对方的手帮自己打手枪,猥亵得逞,后来便多次发生关系,虽然少女后来答应交往、合意发生性关系,但起初仍是强迫,因此遭女方母亲提告后,被依强制性罪嫌起诉。

少女被叶男强制「搓鸟」后,曾抱怨「这样很过分耶!」,但对方却食髓知味,后来又带她少女回家性侵多达5次,更有次直接在路边花圃脱裤猥亵得逞,不过2人后来还是成为男女朋友,并多次合意性交;由于她经常在外过夜不回家,母亲惊觉有异,逼问之下才知说出偷交男朋友事实,并承认有发生关系,因此让男友挨告性侵。

检警调查时,叶男强调「我们是男女朋友,亲亲抱抱很正常吧」,并称只有摸女友胸部,没有发生性关系;少女则坦承遭猥亵、性侵高达10次,前5次是被强迫,因为后来才正式交往,所以后面5次是自愿的。检方后根据少女的医院验伤单指证历历、叶男家中床单枕头采集到精液斑,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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