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用未授权照片制广告挨告 检以「透过网友提供」不起诉
▲许姓男子去年以电脑合成方式取得未授权照片,被拍摄者提告。(示意图/视觉中国)
桃园市许姓男子去年4月以电脑合成照片制作某汽车公司广告「友善波丽士汽车专案」传单,事后被原拍摄者发现认为未取得其授权,以违反著作权法提起告诉;桃检认为,许是透过「中华民国警察福委会」成员中的网友同意取得照片,并非刻意擅自重制,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认许有违法著作权法犯行,24日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48岁的许男于去年4月间,自行以电脑制作汽车公司「辛苦了!波丽士大人 2018友善波丽士汽车专案」广告宣传单,大量印制后将传单发送给消费者,原拍摄者事后发现,认为许未经他同意授权,擅自将其照片合成为广告传单,已明显经违反著作权法提告。
许男侦讯时坦承使用该照片制作成广告宣传单,但许坚称,在脸书社团「中华民国警察福委会」中,取得成员中一名网友同意提供该照片后,才拿来制作广告宣传单,他不知道该照片有侵害他人著作权之可能性。
桃检查出,同意提供照片的网友在其刊登文章中,有许多警察与其他公司合作的专案广告,因而获得许的信任,许才会自认取得照片是合法正当的,难以判定许是「明知」该照片未经授权而故意擅自重制、散布,原告没有其他积极事证足以证明许之犯行,侦结予以许违反著作权法案件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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