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邀传播妹过夜硬上挨告 检以「进出互动自然」为由不起诉
▲杨姓男子去年4月邀约传播妹出场陪酒,疑因夜渡资未一次付足,事后挨告妨害性自主。(示意图/取自Pixabay)
杨姓男子去年4月晚间打电话邀约传播妹出场至桃园市某家摩铁陪酒,因身上钱带不够,杨请传播妹至其住处续摊,杨则去ATM提款补足出场费,杨返家后与传播妹春宵一度,事后杨遭传播妹怒告强制性交,杨坚决否认有强制性交犯行;检方以传播妹进出大楼电梯时互动自然,神情无不悦或难过表情,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32岁杨姓男子去年4月30日晚间在桃园区某摩铁打电话向传播公司邀约传播妹陪酒坐台,双方言明出场费8000元为代价出场陪酒,因身上带的钱不够,杨开车载传播妹先到其位于芦竹区住家等候,杨再去附近ATM提款补足出场费,杨返家后与传播妹共度春宵,隔日传播妹离去不久,即向警方提告杨强制性交罪。
杨男在侦讯时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罪嫌,辩称是传播妹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传播妹指控,当时并不想与杨男发生性行为,但杨强制把她压在床上,并强行脱去其衣物,过程中曾称:「不要」,但因杨的母亲在家中,她不敢大声叫喊,也怕遭杨殴打,更忧心杨还未给出场费8000元,才假意配合发生性行为,过程中还曾说:「你妈在外面,这样不好吧?」事实上是不愿与杨发生性交行为。
检方以5月1日中午12时29分,传播妹与杨男一起离开住处搭乘电梯时,双方互动自然,当时传播妹神情无任何不悦或难过之情,警方出具监视器录影画面翻拍照片等证据佐证,检方侦结予以杨不起诉处分。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