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薇7度kuso林智坚新闻照挨告侵权 检认证是「梗图」不起诉

▲王鸿薇被媒体控告多次未经授权改作侵害新闻照,因属合理使用的「梗图」获不起诉。(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网媒记者不满拍摄的林智坚新闻照片,被立委王鸿薇的小编去背、改作后,7度公开上传粉专且未标明照片来源,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台北地检署援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项判例认为,王鸿薇改图嘲讽林智坚,属于「戏谑仿作」,也就是一般所谓的「梗图」,与原本新闻照要表达的价值特性明显区别,11日处分不起诉。

张姓记者指出,他在Newtalk拍摄的2张林智坚照片,已经分别在2020年12月7日与2022年7月8日刊登在网路报导中,王鸿薇却未经授权,就找小编将这2张照片的人像以外背景去除,连原本的媒体浮水印也弄掉,提换上其他背景及文字,另外刊载在王鸿薇的粉专,从2021年12月20日到2022年7月27日,共7次涉嫌违反擅自重制、改作侵害他人著作财产权及著作人格权。

王鸿薇坦承粉专上有放过林智坚的人像图片,但辩称不知道照片是哪里来的,是针对时事议题,请助理准备好图文,由她确认没问题后发布,这些属于政治梗图,一般人都会在社群平台上大量使用。

▲林智坚参选桃园市长时,多次因论文抄袭风波等事件,被王鸿薇等人制作梗图嘲讽。(资料照/记者黄哲民摄)

检察官调查国内外相关案例,发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 (114 S. Ct. 1164)案中,知名的英文抒情歌「 Oh, Pretty Woman」在作为电影《麻雀变凤凰》主题曲后,又被饶舌乐团2 Live Crew改写翻唱,并获得畅销,结果被控违反著作权案。

原曲著作权人提告认为,翻唱的饶舌乐团未获授权就改作、发表,影响原创的价值,但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改编的新曲「戏谑仿作」具「转换价值」,发挥了极高创作性,也就是可与原著作等价齐观、分属完全不同性质。

检察官指出,我国学理及实物参酌美国实务见解,也认同「著作之戏谑仿作」,在符合要件下,可主张合理使用。而王鸿薇改作林智坚的新闻照片,并加入「新竹跳桃园 智坚志不坚」、「超跑专家」、「共体时艰 花政府的钱钞论文」等文字,并变更底图、添加超级跑车、时钟等图形改作,应属于嘲讽林志坚相关时事的「戏谑仿作」、「诙谐仿作」。

考量王鸿薇改作利用这些照片的目的,并非营利性,时候对林志坚从新竹市长转站桃园市长的政治主张、人品及操守、政绩表现提出质疑籍评论,且林智坚的照片本来就在新闻报导中常常看到,难认为在Newtalk上刊登的照片有何特殊商业价值。

此外,检察官认为,王鸿薇脸书粉专上的这些改作图片,就是一般俗称的「梗图」、「迷因」,用来表达特定诉求,通常含有幽默、嘲讽意味,这种图片使用惯例,都不会要求标示原著作人的姓名或名称,王鸿薇的改作并不违反社会使用惯例,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因此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