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人夫偷拍女网友性爱片 还提告索偿30万被诉
台北地检署
赖姓人夫与女网友交往,相约到电影院、宜兰太平山出游并嘿咻,赖在2人分手后,突传2段与对方性爱的偷拍影片,要求女网友偿还欠款30万元,台北地检署13日依妨害秘密、恐吓等罪起诉赖男。
据了解,赖男向台北地院提告,指他去年初和女网友认识,2人交往期间,对方多次开口向他借款,他除将车子变卖,还从妻子帐户中领钱后,在新北市中和环球影城、台北内湖白石湖处、宜兰太平山、阳明山竹子湖出游时交付,赖并以妻子帐户明细、卖车单据,请求女网友偿还欠款30万元。
但女网友否认跟赖有金钱借贷关系,反控赖男涉嫌「做贼喊抓贼」,涉嫌在交往期间偷拍2人性爱影片,分手后把2段影片传给她,威胁还钱,否则要让她家人知道她偷吃人夫。
检察官调查时,赖男否认偷拍,辩称是对方拿他的手机自拍,检察官一度不起诉,但台湾高检署将全案发回北检续查。
北检二度侦查时,勘验影片后,认为2段性爱影片都是手机放在一旁摄影,镜头都只对着女子拍摄,显然是刻意调整过的角度,不采信赖男说词,依妨害秘密、恐吓等罪起诉赖男。至于赖提告求偿的民事诉讼,台北地院判赖男败诉,女子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