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男友硬上还PO自拍 咸湿简讯「咬痛我乳头」告不成

王姓男子硬上劈腿女友并盗入对方Line帐号乱传性爱自拍,女方提告性侵却因为曾传讯检讨当晚性事而失败。(图/达志影像/Corbis)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王姓男子1月怀疑女友小芬化名)劈腿,跑到她租屋处兴师问罪,过程中发生性行为并自拍录影,更在事后盗入对方Line帐号,开了一个群组上传性爱影片。小芬愤而提告,却因为「你那天表现不好,咬痛我的乳头」、「喜欢你用情趣用品帮我肛交」等对话纪录而告不成性侵,但还是让王男被依妨害秘密罪被诉。

新北地检署调查,35岁的小芬与离婚的王男交往6年,去年底感情生变,她独自一人到三重生活,今年1月时答应男方来她租屋处谈判,意外发生性行为,隔天还一起搭客运回台南

事过一周,小芬被好友问「妳怎么会传性爱自拍给我?」她才惊觉男友竟然盗进她Line帐号,散布当晚的亲密录影,愤而提告。王男还打电话恐吓「若妳回台南,要报复妳,要找人轮奸妳,要让妳得病,还要拿AIDS针头刺妳!」

王男应讯时,提出笑声连连的性爱影片、检讨性事的对话纪录作为证据,因此被检方认定不构成性侵,恐吓的部分也因为没有录音而不成立,但乱传性爱自拍的行为还是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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