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照开车撞女骑士引发颅内出血 赔不出380万

影剧中心综合报导

资深艺人美照2011年开车撞伤女机车骑士导致颅内出血,遭台北地检署依过失伤害罪起诉,她曾表示愿给120万元,但对方要求1055万元,双方共识,22日台北地院开庭调解,伤者愿减为380万元,但她仍付不出,调解破局

▲林美照撞车案拖3年,双方调解仍没结果。(图/记者徐文彬摄)

2011年12月6日林美照开车行经新店祥和路,变换车道时撞上廖姓女子的机车,造成对方左手骨折、颅内出血,她被依过失伤害罪起诉。据报导,林22日亲自出庭,难过地表示,「我承认有疏失,但包括保险金也只能赔偿120万元。」伤者则委由律师出庭。

据报导,廖女的律师坚称车祸主因林女肇事被害人受伤后双眼偏盲、自律神经失调和失忆症检方普通伤害罪起诉,令人不满;而林美照委任律师则强调,被害人自称眼睛一度失明,但经过调查病历后,却是白内障视力退化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