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殷少该羞愧! 厚道男被追撞还扛责 无罪确定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市黄姓男子去年12月晚间骑单车行经桥头区成功南路时,被钟姓男子骑机车从后方追撞,结果撞人的钟男倒地不治,检方认为黄男单车车尾无反光标志,将他依过失致死罪起诉。一、二审法官认为,发生车祸是钟男没有注意车方车况,和单车有没有反光标志无关,判黄男无罪定谳。

检方调查,2010年12月19日晚间6时,黄思宁(48岁)骑单车行经桥头区成功南路慢车道外侧,因车尾无完整反光标志,导未注意车前状况的钟男自后追撞,认为黄男对车祸发生仍有过失,将他起诉,黄男也认罪。

法官传唤两名目击车祸发生的机车骑士到庭作证,其中郑男表示,当时钟男骑在他右后方,车速约六、七十公里,后来加速超越就撞到前面的单车;坐郑男后方的苏姓男子则称,他有看到黄男骑在最靠路边,但看不到反光标志。

法官认为,证人虽未看到反光标志,但车祸发生前就已看到前方有单车,高雄市政府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意见也认为,加装反光标志虽有警示作用,仍无法认定能否完全避免车祸发生。一、审法官见解相同,黄男无罪确定。

死者为大,很多事情不要计较太多。」黄思宁受访时说,毕竟对方已不幸身亡,他除到灵堂下跪上香,开庭时也完全认罪;对于法院最后判他无罪,他表示感谢。有民众认为,黄男挨撞却一肩扛责,真的很不容易,相形之下,酒驾撞死人的「叶少爷」、「殷少爷」应该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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