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判有罪确定 事后鉴定却无责 法院判决又翻盘 男提再审获准

徐姓男子因过失致死罪被判有罪确定,事后却因鉴定发现无肇责,经提起再审获台南地方法院裁准。(本报资料照片)

判决确定又翻盘!徐姓男子开车右转时,与骑机车直行的王姓男子发生车祸,导致对方伤重不治,但因认罪赔偿达成和解,被简易判决处刑4月、缓刑2年确定。不料,财团法人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对徐男提告代位求偿,经声请车祸事故鉴定厘清肇事责任比例,2度认定徐男无过失,他也据此声请再审获准。

2022年4月间徐男驾自小货车沿台南市西港区中山路外侧车道向北行驶,行经一处无交通号志路口右转弯时,与同方向直行的王姓机车骑士碰撞,王男跌落路旁沟渠后,因头部受伤送医救治后仍不治。

检方侦结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徐男,因徐男主动报案并坦承犯行,还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付全部和解金额,获家属原谅请求给予缓刑,台南地院以简易判处4月,并谕知缓刑2年,徐男及检方都没上诉,全案确定。

不过,特别补偿基金于金钱补偿被害人家属后,对徐男提起代位求偿民事诉讼,并于诉讼程序中,声请鉴定车祸事故肇事责任比例。没想到,案经台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及覆议委员会的鉴定及覆议意见,全都认为死者王男骑机车右侧超越未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为肇事原因,徐男无肇责;徐男据此主张,他对此件车祸事故无须负任何过失责任,应受无罪判决,经依《刑事诉讼法》声请再审后,获台南地院裁准。

律师罗瑞昌认为,类似再审案件颇为罕见,通常车祸事故致人死亡时,法官、检察官都会依职权送请事故鉴定,此案系因采取简易判决程序,因此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发现徐男并无肇事原因,如今法官依《刑事诉讼法》中「发现新事实或新证据」裁定准予再审,不仅于法有据,也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