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判决定谳人却不见」 时力再提3法实践司法正义
▲时代力量党团召开「三法开步走,实践司法正义」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10日上午召开「三法开步走,实践司法正义」记者会,针对实践司法正义议题公布3项草案,包括在《刑法》中增订弃保潜逃罪、力推《刑事陪审法》让人民参与司法,以及下修《民法》成年年龄至18岁。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表示,过去许多权贵犯了罪,不论是贪污犯或重大金融犯罪者,好不容易三审定谳,要执行时却人不见,像是今年2月就发生前北科大教授王文博因收贿被判刑定谳却弃保潜逃,也因为目前因没有制定防逃机制,让《刑法》的公平性荡然无存。
邱显智说,时力党团提案增订《刑法》163-1条、163-2条,针对被告具保、责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发布通缉后,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希望具体落实弃保潜逃罪,让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此外邱显智也说,推动《刑事陪审法》是时代力量长期的主张,但在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过后三年仍不见立法。他表示,尽管司法院最近提出了《人民参与审判法》草案,却将适用对象由七年以上改为十年以上之罪,适用的案件量也从原本的1200件减到仅有500件,直言「这是台湾社会所没办法接受」。
邱显智表示,时力党团提出的《刑事陪审法》草案,就是主张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适用刑事陪审,呼吁司法院陪审参审不要做半套,「要玩就要玩真的」,希望真的让陪审制度有一天能够真的在台湾的天空下实现。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也提到,时力党团提案修《民法》第12条,将成年由20岁降至18岁,因我国现行18岁拥有的权利义务包括公民投票、结婚、刑法负完全责任能力、考驾照、服兵役、纳税等,都已赋予18岁成年的实质认定,但竟因未成年不能申请信用卡、租屋开户、保险等,必须由父母做法定保护认定,呼吁能修订《民法》让年轻人自己作主。
根据时代力量党团提出之《刑事陪审法》,包括人民参与司法,陪审团9人,有罪与否一致决;陪审员为非法律人之23岁以上国民;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适用(同强制辩护);是否采行陪审团审判,被告有程序选择权;卷证不并送,落实起诉状一本主义;金字塔型诉讼,二审为法律审,三审严格法律审;设置陪审团审判制度评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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