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池田事件的启示
北捷发生随机砍杀事件,造成二十多人的死伤,引起社会的惊恐。而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在案发前,校方曾介入辅导,却仍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致突显出此等犯罪防制的困难。这不仅是在我国,邻近的日本亦是如此。
2001年6月8日,一名无业男子宅间守闯入日本大阪府池田国小,持刀杀害8名儿童,并造成15人受伤的疯狂砍杀事件,致引起日本社会极大的震惊。由于行为人手段冷血与凶残,就易与反社会人格或精神异常划上等号。则在杀人事实已经明确下,是否有日本刑法第39条,即心神丧失不罚或精神耗弱得减的情事,就成为审判的焦点。
而本案不管在侦查与审判中,被告皆受精神鉴定,以查其是否具有责任能力,而该须为其行为负责。而宅田于精神鉴定后,确实显示其有被害妄想与强迫症等精神疾病,且经核磁共振扫瞄脑部,亦发现被告的中脑左侧有病变之情况。
惟鉴定报告仍以此等精神障碍,并不会影响是非辨识及行为控制之能力为结论,再加以法院认为被告有诈病以规避死刑之嫌,故最终仍认定无心神丧失或耗弱之情状而处以极刑,全案并于2003年确定。
但此事件并未因判决确定而落幕,因从宅田的背景资料发现,其不仅有精神病史,且曾多次出入精神病院,亦曾因涉及强制性交与放毒案件,而被诊断有精神分裂症。更令人惊讶的是,在池田事件前三个月,宅田因犯伤害罪,于侦查中经鉴定为心神丧失而受不起诉处分,但须依日本精神保健福祉法强制入院治疗,却在出院后不久,又犯下如此的重行。如此的过程,让各界质疑刑事司法在面对精神障碍犯罪者的束手无策,致促使日本国会在2003年通过精神医疗观察法,以对精神障碍的触法者为病状的矫治及社会的复归,并配合多元的通报与预警系统,来有效的防止此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惨剧再次发生。
只是在2008年3月,于日本茨城县的荒川冲车站,却发生男子持刀杀伤八人事件。而于同年6月8日,在东京著名的电子街,即秋叶原的街道,凶手先以手机简讯的方式为犯罪预告后,即以车子冲撞行人并持刀砍死7人、伤害10人的惨剧。虽然两起案件的被告,皆以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为抗辩,但经精神鉴定后,仍认为有完全责任能力而判处死刑,却让日本修法管制刀械的生产、买卖与进口,并对网路的言论进行较为严格的监控。凡此种种,正反应出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间的冲突,亦暴露出法律的穷极之处,而足为我国之借镜。
●作者吴景钦,博,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