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警脚风暴!外传「当事人将提诬告」…桃园分局回应了

记者沈继昌戴若涵桃园报导

一名黄姓网友指控,他开车行经桃园一处窄小巷弄,因会车困难刻意礼让对向车辆不料,却遭庄姓员警阻碍交通为由要求他驶离。由于距离太近,黄男不慎辗过庄警左脚,虽不断道歉但庄警仍以无线电通报,质疑黄男是故意压伤他的脚,事后还控告肇事逃逸,影片一出引发外界挞伐。外传黄男将对庄姓员警提出诬告告诉,对此,桃园分局回应了。

▲辗警脚事件引发热议,外传当事人将向庄姓员警提出诬告告诉,对此,桃园分局回应了。(图/爆料公社

黄姓网友PO文指出,2020年6月间在桃园区某处巷弄礼让对向车辆,庄姓员警以黄跨越中线、占据车道为由,要他尽快驶离,但后来车辆移动时,黄不慎压倒庄姓员警的左脚。庄随即以无线电通报,「质疑民众是故意压他的脚」,黄男则连忙澄清,「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刚刚是要让车过,我这么守法,没有要去硬挤那个小通道,结果却要被你拦下来,真的很对不起压到你的脚,我可以赔偿你,我不懂你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态度对我。」

庄姓员警则怒指「你这样子脚被压到,不会生气吗!」黄男再度解释,「我开下车窗第一句就说对不起了,我也跟你说我在让车,可是你却不听也不谅解...」,庄警则冷回「本身就违规,是要谅解什么?」,事后黄男更遭庄警提告过失伤害、肇事逃逸,这段影片在脸书引发网友热议。

外传黄男将对庄姓员警提出诬告告诉,对此,桃园分局回应,黄姓男子户籍在桃园,但不知道户籍在哪一区,有可能只是研拟提告,若提告,庄姓同事应会收到传票通知,但目前分局尚未接获相关资讯,庄姓员警也对此没有回应。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期间依照下述刑法第八十条规定,为二十年。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该管公务员诬告犯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其追诉期间依照下述刑法第八十条规定,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