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爱上渣男被诱拍裸照 分手还遭羞辱「香炉」

少女与渣男分手后,被羞辱是「香炉」。(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市一名24岁徐姓男子,2015年与他暱称「吉娃娃」的13岁少女交、进而发生性关系,一度被法院判刑2年、缓刑5年定谳,没想到后来继续带少女到旅馆开房间,还向她索讨裸照,以及在手机里集结成「吉娃娃的裸照」相簿,两人分手后,徐男竟将少女的裸照传给新任女友看,还在脸书写「太平裸照一姊,到处当香炉给哥哥插…」等语,少女发现后怒而提告。

据《苹果》报导,徐男到案后否认有「吉娃娃的裸照」照片资料夹,同时辩称传给新任女友的裸照,是从网路上撷取下来的照片,还拿出手机证明没有「吉娃娃的裸照」资料夹,但徐男的新女友出庭时证称,确实有在徐男的手机相簿里面看过「吉娃娃的裸照」。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徐男2015年间曾因与少女合意性交2次,被判刑2年,缓刑5年,却不知悔改,仍在前案判决前后继续与少女交往,还要求拍裸照与性交,两人分手后甚至在脸书诋毁少女名誉,造成身心受创,遂依制造未成年猥亵、性交行为电子讯号罪,判徐男10月,另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3月,两罪合并应执行3年10月。至于在脸书称少女「太平裸照一姐」等语涉犯诽谤罪,判刑5月,易科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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