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还要高潮!互传咸湿简讯 人夫和小三无罪

▲一名人夫和未婚女护理师互传咸湿简讯法官认为无法证明通奸判他们无罪。(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已婚男子,日前和单身的女护理师互传露骨简讯,事后被男方妻子发现,她一怒提告2人通奸和相奸。法院一审认定简讯内容,虽有「我喜欢妳高潮」、「下次我还要高潮」等咸湿语句,但这无法证明2人有发生关系判处无罪;检方认为法院见解有违常理再提上诉,高院认为检方举证不足,判2人无罪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已婚的黄姓男子与单身的柳姓女护理师,2人常传暧昧的简讯,2011年11月被黄妻发现。事后她质问丈夫录音对方坦承出轨,她还拍下简讯内容佐证;黄妻事后提告2人通奸和相奸。

检方认为尽管没抓奸在床,但黄男传给柳女简讯包括「我会卖力,我喜欢跟妳作」、「我喜欢妳高潮可以说出来」,柳女则回传「想要你抱着我睡」、「希望除了我你不会和别人有亲密关系」、「下次我还要高潮」等语,认定2人已有肌肤之亲而予以起诉。

事后黄男和柳女否认出轨和互传简讯,但警方事后还原删除的简讯内容,认定2人说法不时,但现行法令认定的通奸罪须有性器结合的行为才构成,简讯内容尽管多挑逗暧昧,却未提及也无法证明2人身体的私密特征性爱细节,只能证明2人逾越一般异性正常交往范围,判决2人无罪。

检方认为一审见解有违常理提出上诉,上诉指出简讯内容已经讨论下次性爱想获得的感受,认定已经有性爱行为,但高院仍维持一审见解,认为检方并无补充更直接的证据,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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