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炮友酒後性侵拍裸照 對方辯「硬起來」表同意 法官不認同

高雄一对男子结识多年,虽发展出炮友关系,但3年前因一晚酒后乱性的行为,被侵犯的一方认为,遭人设局强迫口交,还被拍下裸照,气愤难耐下报案, 对方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近日,高雄地院日前依趁机性交罪,判被告3年6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被告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当晚聚会到最后,对方虽处迷醉状态被扛进房间入睡,但他认为彼此互有好感,多年来已有默契发生性行为,因而,当晚进房亲密接吻爱抚时,察觉对方「有硬起来」,接着就开始口交,过程中,并无任何抵抗行为。

被告辩护人指称,告诉人第一次警询时并未对被告提出告诉,虽告诉人诊断有性侵受害者常见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但并无证据显示是否在案发前即有征状,至于恶化原因,无法排除告诉人是因害怕被偷拍,而非该次性行为造成。

根据相关人对于当天现场陈述,以1杯300毫升计算,告诉人喝了红酒1杯、威士忌不到半杯、龙舌兰1杯、清酒半杯、威士忌可乐半杯,之后不胜酒力约在凌晨2时至3时许,被人擡进房内,一开始先感受到有人触摸,之后失去意识,醒来时已在被告房内。

告诉人后来情绪崩溃,他妹妹证称,凌晨5时许接到哥哥电话,哭诉被友人性侵,当晚感觉有人脱他裤子,玩弄性器官口交,甚至拍照,但却无力反抗,约4时许醒来后,哥哥拿着对方手机至派出所报案,事后,哥哥出现轻生等负面念头,担心其他家人知道他被性侵拍下裸照,也怕照片外流,曾有好一段时间不敢出门,食不下咽,睡不着觉。

判决指出,被告既无法具体描述有什么「默契」,可以随时向对方口交,却认定当性器官被触摸变硬的自然生理现象,就代表对方有意识,进而跳跃式推论,同意发生性行为。

合议庭审酌,被告明知告诉人当晚需他人搀扶才能移动进房休息,既无法正常对话,当时状态也无法表达同意性行为与否,却利用他酒醉不能抗拒情况发生性行为,导致对方身心重创,犯后仍否认犯行,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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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30多岁男子酒后烂醉时,被多年友人脱裤、玩弄性器官,气得报案提告。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