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对方是男友 少女遭性侵累犯玷污
▲一名国中少女将性侵累犯误认是男友,惨遭对方性侵。(图/示意图,图中人物非当事人)
一名男子过去有多次性侵记录,被判刑后却未入狱服刑,遭到法院通缉。他在逃亡期间,结识一名就读国中的未成年少女,他去电约少女碰面,少女没分辨出口音,以为对方是男友就赴约碰面,之后遭对方性侵;法院判男子7年1个月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台中市一名韩姓男子,过去曾有5度性侵记录,遭法院判刑共5年3个月刑期,但他未到监服刑遭到通缉。他在去年5月时,结识就读国二的少女小雯(化名),同月19日深夜11时,韩男去电给小雯约在一处超商面前碰面,小雯误认对方是她的邱姓男友而赴约。
2人见面之后,小雯感到诧异,却也接受韩男提议,在公园内聊天散步;没多久韩男竟强拉小雯到厕所企图性侵,但因小雯反抗而未果,韩男再强拉少女到运动场的司令台后方楼梯间性侵得逞。小雯在凌晨5时去电给男友,事后并告知母亲才揭露此事。
台中高分院院审理之后,韩男辩称不知对方未满14岁,但法院认为韩男首次见到少女时,对方身着国中制服,怎会不知对方未成年,且他还有5度性侵记录,依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他7年1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