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男友...嫩妹喝茫错认人 KTV马桶上遭性侵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市一名18岁女子去年3月参加19岁吴姓男子在KTV的聚会,喝茫后被吴男带进厕所,她以为是男友而遭对方马桶上性侵;由于2人已经以30万元和解,且被害人原谅吴男,基隆地院日前判处吴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且提供义务劳务60小时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地点位于佳乐迪KTV包厢内,当时杨姓女子不胜酒力、呕吐在被害女子身上,吴男陪她到包厢外之厕所清洗,吴趁女方酒醉意识不清且不能抗拒之际强吻,并掀起女方上衣亲吻胸部

被害人误以为吴男是自己男友而回吻,吴男进而脱去对方的短裤裙,坐在马桶上并将被害人拉过来、跨坐他的大腿上性侵,后来女方察觉不对,却因酒后无力抗拒,多次喊叫「不要」仍无法起身;最后终于推开吴男、穿上衣物返回包厢并向友人哭诉。

法官认为,被告并无前科,素行尚佳,因一时思虑不周及自制力不足而犯罪,犯后坦承犯行、后态度尚可,且立悔过书表示忏悔,同意赔偿被害人30万元,因此轻判2年并给予缓刑;本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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