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性侵国中女再「啪啪」女友 拍性爱过程挑衅对方男友
丁男饮酒后,性侵国二女中辍生得逞,遭判刑1年。(示意图/123RF)
日前一对情侣和一名国二中辍女学生在租屋处饮酒过夜,没想到其中一名男子竟趁着员工就读国二的女友熟睡时性侵她,并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给这名员工看,随后再和自己的女友发生性行为。法官最后根据性爱影片等证据,依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1年。
根据判决指出,2017年居住在台中的丁姓男子因为雇用某位员工,而认识他的中辍国二女学生女友,与她熟识后便经常邀约她和自己的女友3人在租屋处一起喝酒聊天,有时国二女学生会以打地铺的方式,留在丁男租屋处过夜。没想到2018年1月11日晚间,3人一如往常喝酒后,丁男竟性侵正在熟睡的国二女学生,甚至拍下与她的性爱过程,结束后又爬上床和自己的女友发生性行为。
由于国二女是中辍生,无法即时向学校反应自己的遭遇,经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学生咨商辅导中心辅导员寻获后,发现遭性侵一事,便陪同国二女到警局报案。丁男到案后,矢口否认自己有性侵国二女,并辩称影片中的女子并非国二女中辍生,仅说明当天和女友在她面前发生性行为,但并未性侵她。
国二女学生则表示,丁男当时不顾她的反抗对她性侵得逞,而她的男友也出面作证,表示丁男曾将性侵女友拍下的影片传给他看,甚至表态自己和国二女学生发生性行为,合议庭勘验影片后,虽然影片中的人物皆未露面,但依身材仍可查看辨识出,影片男女主角的确为丁男与国二女学生,因此法官认定丁男说谎。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表示,丁男明知国二女学生未成年,却为满足一己私欲与她发生性行为,影响国二女学生未来心理及人格之发展,故最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丁男1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提醒您:
◎励馨基金会 台北市蒲公英咨商辅导中心专线 02-2362-2400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 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更多 CTWANT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