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啪完:「我14岁」控男友性侵 法官看完监视器打脸

双重人格女生大与男友发生关系指控,床战时是「14岁人格」,不喜欢对方,因而指控男友性侵。(示意图/pixabay)

彰化一名女大生小珍化名)控诉,欧姓男大生今年一月间到她住处读书关灯后二人发生性关系,因为自己有双重人格,发生关系时为「14岁人格」,因而欧男提告性侵,但彰化法院看完学校监视器后发现,小珍事后还与欧男牵手到学校餐厅用餐,与一般遭违反意愿性交者的反应大相径庭,因而判决欧男无罪。

小珍报案时指称,欧男事发当日下午5时到她租处一起读书,二人读到累了就到床上休息,没想到欧男竟脱掉她衣物硬上,虽然多次强调婚前不要发生性行为拒绝,仍被对方性侵得逞。欧男到案时否认辩称,2人当时是在气氛愉悦下合意性交,若小珍反抗,大声呼救他人一定会听到,而且两人结束后还一起到校内的超商用餐。

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小珍侦讯时称自己具双重人格,另一个人格是14岁的女孩「当时在床上的那个人格喜欢他,但不是我,真的我并不喜欢他, 当他压在她身上时,她有跟他说很多次不要,可是他一直说以后会娶她」。

彰化地院勘验校内监视监视器画面发现,小珍与欧男发生关系后仍手牵手行走,欧男还搂小珍的腰,与一般遭违反意愿为性交者之反应大相径庭,对小珍指控遭性侵存疑。另外小珍的闺蜜也证称,小珍有打电话告诉她被性侵,但语气相当平静,事后跑去找她,竟看到二人手牵手,执意跟欧男一起去吃饭。

法官认为,检方举证不足,无法认定欧男确实对小珍有强制性交行为,因此判欧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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