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双重人格…彰化女大生控男友性侵「她14岁人格」监视器曝光打脸
▲小美认为欧男很丑,是14岁的人格喜欢才交往。(图/取自pakutaso)
彰化一名欧姓男大生到女大生小美(化名)的租屋处读书,两人关上灯发生关系。没想到,女友小美事后主张有人格分裂,验伤提告欧男性侵她14岁的人格。彰化法院审理时,发现小美与欧男发生关系后仍手牵手回到学校用餐,与一般常情不符,因此判欧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小美报案时指控,欧男今年1月8日下午5时20分到她的租屋处一起读书,两人读着便到床上休息,欧男不顾她的意愿,将她的衣物脱掉并戴上保险套性侵,期间她多次拒绝并强调不要婚前性行为,却被欧男捂嘴硬上得逞。
欧男到案后否认犯行,辩称他和小美是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下合意性交,完全没有违反对方的意愿,且小美没有说过不要或不行,若是真的反抗,他如何在戴上保险套时继续压制小美,且宿舍隔音不好,大声呼救他人都会听到。
此外,欧男说,过程10分钟小美都可以求救,但她完全没有反抗,两人结束后还一起到校内的超商用餐,认为小美是担心发生关系被父母责骂,才会指控性侵。
小美侦讯时证称,她精神方面有障碍,具有双重人格,另一个人格是14岁的女孩,「当时在床上不是我,那个人格喜欢他,可是我不喜欢他,他长得太丑,我很不理解,她为什么会喜欢他,是因为甜言蜜语吗?当他性侵她,他压在她身上时,她有跟他说她不要,讲了很多次,可是那个男的一直跟她说他以后会娶她」等。
▲法官发现小美跟欧男事后仍手牵手去吃饭,与一般常情不符。(示意图/翻摄pixabay)
彰化地院勘验校内1月8日晚间10时的监视监视器画面,发现小美与欧男肩并肩、手牵手行走,男子左手一直搂女子后腰,女子右手也揽着男子的左手等,与一般遭违反意愿为性交者之反应大相径庭,因此小美证称遭欧男「强制」性交的情节是否属实,仍有疑虑。
此外,小美的闺蜜证称,小美当下有打电话给她说发生关系,但语气非常平静,她忍不住冲去找小美,却见到两人走在一起「都发生这种事了,怎么还会这样手牵手」并叫小美跟她离开,但小美却执意跟欧男去吃饭。
法官表示,本案尚难证明被告系违反告诉人意愿而对之为性交行为,且检方所举的证据不足以使法官认为欧男确有「强制」性交犯行之确切心证,因此判欧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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