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直播主控男网友称介绍导演趁隙性侵 法官提三大理由打脸她
女直播主控男网友称介绍导演为由性侵,法官提三大理由打脸她。(中时资料库)
一名知名网路平台女直播主遭蔡姓男子邀约前往台南游玩,双方一到台南,就直接前往汽车旅馆内发生性关系,隔天还共游大吃美食,未料女方事后竟提告遭到性侵,台南一名蔡姓男子利用她想当演员、艺人的心理,以介绍导演为由骗她南下台南,并在汽车旅馆内性侵得逞。台南地院认为,小美被性侵后还在房内开直播1小时,与常理不符,且证词前后矛盾,因此判蔡男无罪。
根据判决书记载,蔡姓男子利用女直播主A女想当艺人之心理,于民国108年2月以介绍导演为由,约女方到台南并入住汽车旅馆,随后蔡男不断就导演未到之事搪塞,还脱掉自己之裤子,扬言:「妳不先服侍好我,我怎么带妳见导演」,硬要求口交被拒绝,但A女想要离开被阻止,最后同意替蔡男口交后性侵,又趁女方入浴室冲洗之时,拿起女方手机删除彼2人之聊天纪录,事后遭到女方提告性侵。
但蔡男坚词否认,供称女方只是来台南玩,两人先到汽车旅馆订房间,再去打麻将,傍晚再回到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事后男方还自己出去吃饭,女方则说要做直播没出去,大约晚上11、12点蔡男带速食给A女吃,共宿一晚后,隔天又带她去吃虾卷,送她去高铁站,双方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因为之前曾提过想包养她。
但法官在审理时认为,一般人求职应征多在公司内,若介绍认识,也多在餐厅、咖啡店等公开场所,罕有特别约在汽车旅馆内介绍之情,且A女已有担任直播主半年之工作经验,对于约定见面之地点在汽车旅馆内岂会不觉有异?且现今行动通讯软体使用方便,陪同蔡男打麻将数小时期间,岂会对于上情均无感觉疑惑询问友侪之意见?而在此数小时期间均无任何反应,反倒自在滑手机?
法官也认为,A女于警方笔录内指称被告表示「妳不先服侍好我,我怎么带妳见导演」、「如果不服侍我就不让你离开」前后并非一致,且两人在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后,有离开汽车旅馆至半夜返回,A女在蔡男离开后尚有在汽车旅馆内进行超过1小时之直播,并于翌日中午12时左右退房后,与被告一同吃午餐,至离开台南期间A女均未曾就此事向友侪联络。
法官认为,A女侦讯及到庭之单一指诉有多处瑕疵,又缺乏其他适切之补强证据,加上直播行为仅被扣款,难以和个人后续安全相比,明显有违常理,判蔡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