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可介绍导演!桃园妹想当演员被性侵 却在摩铁开直播1小时

小美指控蔡男诱骗她到汽车旅馆,进而性侵得逞。(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女直播主小美(化名)控诉,台南一名蔡姓男子利用她想当演员艺人心理,以介绍导演为由骗她南下台南,并在汽车旅馆内性侵得逞。台南地院认为,小美被性侵后还在房内开直播1小时,与常理不符,且证词前后矛盾,因此判蔡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小美指控,她2019年2月15日中午从桃园南下,抵达台南后搭乘蔡男叫好的白牌计程车,在台南市某汽车旅馆见面。当时蔡男以可以介绍导演为由邀她下去,但在旅馆内等待许久,都没有导演要来的消息,反而是蔡男突然脱下裤子称「妳不先服侍好我,我怎么带妳见导演」,进而性侵她得逞,又趁她去浴室清洗下体避孕时,偷拿她的手机删除对话记录

蔡男辩称,他跟小美在1、2月透过直播认识,曾经说过要介绍导演,但小美南下时是为了一起游玩,两人先去打麻将,傍晚才到汽车旅馆入住并发生关系,且当晚9时许他有外出用餐,甚至帮小美买宵夜

▲小美被性侵后,独自在汽车旅馆内直播1小时。(示意图/CFP)

小美证称,她曾投资蔡男22万5000元,当日蔡男承诺会带她见导演跟签投资契约,但最后什么都没做,当下担心会被蔡男攻击,又想到蔡男的爸爸地方角头,才没有反抗;另外,被性侵当晚她没和蔡男外出吃饭,是因为要在汽车旅馆内直播,若每天没进行1小时的直播,会被直播平台扣钱。

台南地院认为,一般人求职、应征多在公司内,若是介绍认识,亦多在餐厅咖啡店等公开场所,罕有特别约在汽车旅馆内,且小美在警讯侦讯时的说法前后不一。

台南地院表示,小美被性侵后,未被控制通讯金钱,且汽车旅馆在市区,本可步行离开或请柜台人员协助,也可用手机跟亲友求救,但她却没有任何作为,反而隔天还跟蔡男吃饭再返家,加上直播行为仅被扣款,难以和个人后续安全相比,明显有违常理,判蔡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按这订阅Podcast《小编没收工》每天给你热门话题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