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夜夜开趴惊爆女警沦玩物 检座听完吓到:这么爽?

台湾女警比例虽然有逐年提高趋势,但在一个传统上以男性为主的环境工作,不少女警都坦承备感压力。(图/女警示意照/资料照片)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公路警察局分队只要一到晚上时间队部内的男警女警就常聚在康乐室一起喝酒,没想到前年居然闹出性丑闻,队上一名女警指控廖姓鲍姓学长,接连2日趁她酒醉之际捡尸性侵、猥亵,虽然最后此案因为证据不足判2男警无罪,但分队员警庭上描述平日开趴过程,狂欢景象仍令听说此事的检察官瞠目结舌,「公路警察可以过这么爽喔?」

「当时我已经醉到快要失态......。」前年5月21日晚间10时许,自称被性侵的女警「小A」(化名)和其他同事5人在康乐室饮酒作乐,小A自觉不胜酒力想先回宿舍休息,隔天早上4点起来,她发现自己上衣被拉到露出胸部下体疑似有被性侵痕迹,仔细回想才想起搀扶她回房的廖姓学长很可疑,但因没有证据只好把委屈往肚子里吞。

怎知隔天晚上差不多时间,另一名鲍姓学长也跑来宿舍找她下楼喝酒,小A自称心里不舒服当场拒绝,鲍姓学长却开始对自己毛手毛脚,吓得她赶紧夺门而出,两人在门口拉扯一阵子,直到穿堂灯亮起,鲍姓学长见有人经过只好作罢。事后小A工作时经常心神不宁,一名长官觉得有异主动询问,她才把这两件事说了出来。

不过小A提告时离案发时间已有8个月之久,全案唯一的证据就是她的证词,但小A在警局笔录时、在检察官问案时、在法官审理时,说法都不尽相同,一下子是廖男扶她回房、一下子是廖男跟踪她回房、一下子是廖男强闯进房,其他私下曾听小A抱怨她被性侵的同事出庭时,又说出了很多个不同的版本,把法官弄得一头雾水。

「我有大喊『学长好痛』、『不要』,但他还是硬用手指生殖器性侵我......。」虽然小A在法庭指证历历,但有同队男警作证,事发当时他与廖男正在户外抽烟聊天,是小A主动拜托廖男扶她回宿舍,「他上楼下楼,我手上的烟还没熄,时间不会超过1分钟」。

法官最后认定,若事情真像小A所说,她有拼命抵抗、挣扎,廖男不可能在1分钟内性侵成功,且当晚宿舍还有其他员警留宿,却没人听见「求救声」,当庭判决廖男无罪;至于鲍男的性骚扰疑云,也因为证据不足获判无罪,但听完小A与男同事夜夜喝酒狂欢的生活,仍令桃园法院司法人员至今「难以释怀」。